七夕那天,朋友在facebook上問大家:
對於和前男友(前女友)仍保持朋友關係,抱持著怎樣的看法。

我忍不住思考,成為情人之後,要回到原點當朋友,有這麼容易嗎?
我想起慾望城市第二季,CarrieBig分手後在NY一個party重逢,
原本Carrie以為自己可以和Big當普通朋友,
但在Big跟她說他要訂婚時,Carrie還是很受傷(正確說法是:歇斯底里)。 

保持聯繫是否等於朋友?
朋友的定義該是如何?

與舊情人分手,若是在非常不對等、非常痛苦的情況下結束,是很難繼續當朋友;
然而是不是和平分手,就比較容易當朋友?似乎也不盡然。 

是,能夠成為情人,共同攜手走一段或長或短的時間,一定會對彼此有相當程度的瞭解;
所以總有些人認為,這樣分手之後卻不當朋友,不是很可惜嗎?
或許是吧?
當曾經相愛過相擁過的舊情人,最後卻彷彿陌生人般,
甚至連一點痕跡也不存在,想來是有點悵然;

可,很多時候,似乎當不當朋友,不見得是操控在哪一方手上。

我們都想找到一個最優雅的姿態,最從容的態度去面對過往的情人,
然而總是不得不去面對,對方的手已經不是你最想牽著的手,
對方的聲音已經不是你最期待聽到的聲音;
我們可以聊工作、聊電影、聊音樂、聊旅行、聊閱讀,
但永遠都有個不能聊到、不能碰觸的灰色地帶;
最終,我們都只好選擇一個最適當的距離,決定最後彼此的角色。

終於,我瞭解:
當情人是一種緣分,當朋友是另一種緣分;
有當情人的緣分,不一定有繼續當朋友的緣分。 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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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urplemoon4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